新闻资讯
Health Guide

养老院如何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养,老年保障体系建设刻不容缓

作者:贺州养老院   发布时间:2024/4/19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体现,但也带来了诸多挑战和社会风险

未来,老年保障体系的发展应朝着覆盖全民、公平共享、管理科学、内容全面、水平适度、责任共担、多元参与、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人口快速老龄化,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我国需要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养老院如何确保老年人安享晚年、老有所养已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话题。

相关数据显示,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2.55亿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至17.8%左右;高龄老年人将升至2900万人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达1.18亿人左右,老年抚养比将提高到28%左右。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体现,但也带来了诸多挑战和社会风险。因此,迫切需要加强老年保障体系建设。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王延中在《社会保障绿皮书(2019)》发布会暨中国社会保障发展七十年学术研讨会上表示。

加强老年保障体系建设,首先需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样的老龄化是我们的发展目标?

免除老年经济之忧是基础目标。经济保障需求是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应为其提供充足的基本经济支持,在年老之前和年老之后都应有相应的准备。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基本生活保障层面,养老院老年保障体系的发展还应综合考虑老年人的全方位需求,尤其是精神生活和社会参与。由此,实现老年生活之乐成了高层次目标和新时代完善老年保障体系的基本要求。

未来,养老院老年保障体系应朝着覆盖全民、公平共享、管理科学、内容全面、水平适度、责任共担、多元参与、可持续方向发展。

此外,在老年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应将经济保障作为老年保障的首要内容,建立科学的老年经济保障机制,让老年人获得适度、稳定的经济来源。

服务保障的目的在于,更有效地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专家建议,采取有偿无偿相结合的方式,对部分孤寡老人、五保户、贫困老人给予一定的基本无偿服务。同时,对经济收入相对较高的老人,鼓励其通过市场购买方式获取服务。在此过程中,政府需加强市场监管并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

精神保障则包括正式渠道和非正式渠道两类。王延中说,要发挥政府在老年人精神保障中的作用,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支持和倡导重视老年人精神保障,构建敬老、爱老、孝老的社会环境。同时,还要充分运用政府之外的资源,调动家庭、亲属和社会等非正式主体的积极性,实现正式渠道与非正式渠道相互补充。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资金投入和制度建设,加强老年保障体系建设也离不开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王延中认为,接下来,应积极、稳妥推进老年保障立法,推动政府职能向监督管理、提供基本养老保障转变,构建适度集中、权责一致的老年保障监督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老年保障的责任主体包括政府主体、市场主体、社会主体、混合主体四大类,据此划分,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切入,探索建立四支柱老年保障体系。具体来看,四支柱分别为福利性养老保障支柱、社会保险型养老保障支柱、社会性养老保障支柱、商业性养老保障支柱。

不同养老保障支柱在保障目标、保障方式、保障对象、保障机制、资金筹集、责任分担机制、待遇给付、管理服务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福利性养老保障,既包括对贫困老年人给予最低生活的经济支持,又包括对部分弱势老年群体提供免费的基本养老公共服务。

社会保险型养老保障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主要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筹资,强调社会保险体系的自我平衡。

社会性养老保障主要基于公益慈善事业,以民间组织作为养老保障的主体。

商业性养老保障强调在老年保障过程中对于市场资源和市场机制的运用,即以市场化方式为老年人提供更高、更多样化的老年保障,以满足不同收入人群的差异化保障需求。

返回列表页
TOP